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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拼夕夕事件,谈谈HR如何处理工作场所隐私

最近这段时间拼多多频频翻车,前几天因为一位年轻的员工凌晨下班路上猝死引发网友热议,本以为剧情会就此结束,没想到又因为开除在网上有不当言论的员工被顶上风口浪尖。


我们先来捋一捋事情的始末。


1月4日,拼多多员工半夜下班路上猝死,年仅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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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疑似拼多多的官方账号在知乎发布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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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拼多多官方回应“网传截图不实,不要相信所谓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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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认证坐实“拼多多”账号身份真实无误。


拼多多为官方账号管控不严道歉:供应商员工发布,不代表官方态度。


1月4日,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经对拼多多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调查。


1月7日,拼多多员工王某发布视频称,因在网上发布同事被抬上救护车的照片,被管理层逼迫主动辞职并赶出公司?引发网上热议。


1 月 11 日,拼多多发布消息回应,称王某多次在匿名社区发布带有显著恶意的 “极端言论”,违反了员工手册中双方约定的行为规范,于是决定与其解约。


引起网友关注的有几个点,其中一个就是王某匿名发布的信息,拼多多是怎么查到他的?


某社交平台有人爆料称拼多多HR开始大面积查手机,找发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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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网传是否真实,我们今天以来讨论一下,HR处理职场隐私的问题。



职场隐私的保护,是双向的


企业有权利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专利信息、商业机密不被泄露;而员工也有自己的隐私权,个人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企业可以了解与员工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但是如果要求提供的信息超出这个范畴,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侵犯隐私权。


那么哪些情况属于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哪些又是合理的保护企业隐私的行为呢?HR如何去把握这个度呢?


大多数情况下,员工对企业分配给他们的区域(如储物柜、办公桌和办公室)有合法的隐私要求,如窃听、录像或检查某人的储物柜或办公桌。



企业可能侵犯员工隐私权主要雷区


1. 搜查办公区域或办公物品


某案件中,冯某是四川某公司的人事经理,该公司为确认其是否于办公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在没有告知冯某的情况下拷走其工作电脑中包含写真照片及个人日志等全部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冯某则以公司侵犯员工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


法院指出,“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取证的电脑属于工作电脑而非私人电脑,被告公司对工作电脑享有所有权及管理权;其次,在公司对冯某工作电脑进行审计取证的过程必然拷走全部电脑资料且本院认为工作电脑中本不应当存放私人写真照片及个人日志……故认为,公司以内部审计为目的,对其所有的工作电脑进行取证的行为系用人单位公司管理权范畴。”


另外一个案中,公司因工作交接的目的,私自清理某员工的储物柜,并将物品交还给员工,员工以侵犯隐私权提出抗辩。尽管法院在判决中也指出公司私自清理员工储物柜的行为是不妥的,但考虑到公司此举是出于工作交接的必要,且不存在侵犯员工隐私权的故意和损害结果,因此不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2. 搜查员工本人或其私人物品


某公司经理因一员工财物遗失,要求其他员工将随身物品翻出置于手中进行检查,此后又对员工的背包等物品进行了检查。尽管公司主张员工配合了检查,且公司对于员工失窃享有一定的管理权,但仍未获得法院支持。


法院认为, 张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应享受公民及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经理身为公司管理人员,工作期间得知员工被窃后,应依法向国家有关机关反映。但其却滥用职权,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责令员工当众掏兜,并将身上物品托在手中,由其进行检查,这样的行为是侵犯员工个人权利的。



3. 监控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权?


1) 监控员工的法律界限


这个问题一直备受争议。有人认为企业理论上对员工在上班期间的工作情况有监控权利,不过企业应该限制特定的人管理和查看监控,不得传播;


也有人认为企业监控员工不具备合法性,已经侵犯了员工的个人隐私;


一部分人认为监控行为应该符合相关规定,企业应该明确监控的目的和解释。


2) 监控的告知义务


“某女士向12315指挥中心投诉:“我们公司买了一款监控软件,对员工上网进行全程监控,可以监控到员工msn实况聊天,这让我和办公室的同事很不安。”


湖北省消协3·15律师团律师表示,公民的msn及qq、电子邮件等,属于宪法所保护的通信范围,如果在未事前告知的情况下对他人的通信内容实施监视,可能会侵犯公民的通信隐私权和通信秘密不受侵害的权利。


但如果公司事先告知员工从电脑发出的信息将被监控,员工在明知被监控的情况下仍发送私人信息或私人聊天,将视为其愿意将信息公开,此时公司实施监控不构成侵犯员工隐私权和通信秘密。”



4. 企业规章制度和员工搜查


假设公司在员工手册上说明,员工必须配合公司检查,并且得到员工认可,能规避风险吗?


无锡某酒店与员工劳动纠纷案中,人民法院认为,“法律并未允许用人单位有搜查他人身体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搜查劳动者,其中包括劳动者身体及随身携带的物品、包袋等。该酒店《员工手册》的规定违法,属无效规章制度。”


所以,公司在搜查员工物品是,应该对该物品的所有权、是否企业管理必要以及手段是否合理等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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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金杜律师事务所,侵删


回到拼多多的员工事件,若该公司的HR通过侵犯员工隐私的方法查到匿名发布消息的员工,则很可能侵犯了员工的个人隐私。


各位HR吃瓜就行,遇到这种问题千万要谨慎处理,如果你有什么好的观点都可以后台给小编留言讨论。


部分资料参考:

https://www.chinalawinsight.com/tags/员工隐私权/

http://www.maxlaw.cn/l/20150909/8279480765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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